道德真经广圣义(杜光庭)四十五

道德真经广圣义卷之四十五

唐广成先生杜光庭述

天下皆谓我道大章第六十七

疏:前章明善下为王,标圣人不争之德。此章明喻大不肖,示三宝以慈之行。初六句标道大所以不肖。次五句示三宝,劝其用慈。又八句覆释以慈之利、舍慈之害。又四句结叹以慈之德。○义曰:太上以慈训人,圣人以谦守位。既善下成不争之德,即道大生不肖之疑。以三宝彰俭退之功,用慈宣救卫之利,然后不武不怒,用人得人。此章通前后之旨。

天下皆谓我道大,似不肖。

注:肖,似也。老君云:天下之人皆谓我道大,无所象似。我则答云。

疏:肖,似也。老君曰:天下后世之人皆谓我道虚无广大,似无所象,故下文答之。

义曰:天地大也,有清浊之形;日月大也,有照灼之明。道之为大,无臭无声,无形无象,故不可得而拟议之,所以天下之人皆言道无所似尔。

夫惟大,故似不肖。若肖,久矣其细也夫。

注:夫唯我道至大,故无所象似。若如代间诸法有所象似,则不得称大久,已微细也夫。

疏:此答不肖之所由也。夫唯我道广大,迥超物表,固非凡情探赜所知,故得称大。若其有所象似,如代间法者,则失其所以为大久矣。是微细粗浅之法,与俗不殊,何足称大乎?夫者,语助也。

义曰:以大道包容,广无所似,故称为大。若如天地之有形位,日月之有光华,可称可谓,可算可度,则不得名为大道,其为循常之状,亦已久矣。

我有三宝,保而持之。

注:我道虽大,无所象似,然有此三行,甚可珍贵,能常保倚执持,可以理身理国也。

疏:此明所以不肖者,正以有此三行,与俗不同。故老君言我道虽大,无所象似,然有此三宝,甚可珍贵。於汝代人当须保持执守,以修身理国尔。

义曰:道虽笼罗众法,兼包万行,化周天地,功洽无垠。其於太上所宝,以教於世者,有三宝焉。若保而持之,为国则升平,理身则贞静。故为修身理国之要也。

一曰慈,二曰俭,三曰不敢为天下先。

注:慈则广救,俭则足用,不敢为天下先,故乐推不歌。

疏:此列三宝之数也。体仁博施,爱育群生,慈也。节用后人,不耗於物,俭也。不为事始,和而不唱,不敢为天下先也。弘益之义,具如下文。

义曰:道存爱育,既慈为先。养人惜费,以检为次。先人后己,以让为终。慈以法天,泽无不被也;俭以法地,大信不欺也;让以法人,恭谦不争也。此三者,理国之本,立身之基,宝而贵之。故曰三宝。夫三宝者,道之用也。夫唯大故似不肖者,道之体也。抱道之体,运道之用,理身理国,以兹为先矣。

夫慈故能勇,

注:慈仁悯惠则德有余,故勇於救济。

疏:此覆述三宝之功也。凡人贪竞不慈,勇於果敢,致有穷屈。今圣人以慈为行?故能勇於济度。《论语》曰:仁者必有勇。

义曰:布仁施惠,博爱含生者,慈也。以慈济物,物无不周;以慈立功,功无不被;以慈理国,恩浃华夷;以慈润身,善均动植。故慈之为利也,强暴不能侵,威武不能害,谗邪不能间,谀佞不能诬。行之於中,而功宣於外,斯可谓勇矣。言人贪竞则不慈,岂能果敢於济物?善功不立,遂有穷屈之时。今圣人既果於行慈,必勇於济度。故曰勇也。仁者必有勇,《论语□宪问篇》孔子

曰:有德者必有言,有言者不必有德;仁者必有勇,勇者不必有仁。是也。

俭故能广,

注:节俭爱费,故财用有余,而功施益广也。

疏:以其节俭爱费,不伤财不害人,故功施益广矣。

义曰:俭啬则财丰,财丰则惠普,普施其惠,可谓广矣。人君俭以临御,则朝无雕丽之奢,野无箕敛之弊,恩惠日以广,德教日以彰,固无民饥力匮之患矣。

不敢为天下先,故能成器长。

注:慈俭之德,谦撝益先。推先与人,人必不厌。故能为神器之长。

疏:损己益人,退身进物,是不敢为天下先也。以物乐推,而成神器之长。

义曰:圣人大宝者,神明之器也。言非人力所能成,乃天地之大宝尔。主此神器,为民之长,必退身让物,谦己先人者。人所乐推,必居此位,乃为四海兆庶之长也。二此三宝者,修道理国能行之者,即於身为行。所言行者,慈俭不敢为天下先是也,所言果者,行而获报,则为果,勇、广、成器长,三者所得之果也。

今舍其慈且勇、舍其俭且广、舍其后且先,死矣。

注:今舍慈且勇,勇则害物;舍俭且广,广则伤财;舍后且先,先则人怨。伤财害物,聚怨於人,是必死之道,故云死矣。

疏:且,苟且也。世情多欲,动与道违。舍其利物之慈,苟且害人之勇,舍其节用之俭,苟且奢泰之广,舍其谦退之后,苟且矜伐之先,如此之行,有违慈俭。以之理国则国亡,以之修身则身丧。故云死矣。

义曰:言常俗之夫违圣人之行,舍此三宝,肆其愚心,强勇而不顾其慈,奢侈而不崇其俭,力争求胜无让於人,故皆丧身败国之资,取怨伤生之本。谓之死矣,不亦然乎?夫行慈不已,则得勇於济物之功;行俭不已,则得广於利物之惠;行让不已,则成厚德长民之美。苟或舍之,失道远矣。所以成三果者,谓慈则济物,成其功也;俭则利物,成其惠也;让则先物,成其德也。讵可轻而舍之哉?

夫慈,以战则胜,以守则固。

注:用慈以战,利在全众。用慈以守,利在安人。各保安全,故能胜固尔。

疏:慈为三宝之首,故偏叹美也。夫用慈以拒战,则能全众;用慈以捍守,可以安人。皆不失慈,故能胜固也。

义曰:战者,主客交兵之谓也。陈兵於野,白刃争锋,此为战也。若勇於杀获,不务哀伤,胜负之势固未可保。若以慈为先,战则胜矣。胜在慈胜,岂在於杀人乎?闭门坚拒曰守。夫守者,以慈为先,众心固矣。若以沟隍为险,城雉为固,守之坚胜未可知也。故慈之所利,不亦广乎?

天将救之,以慈卫之。

注:以慈战守,岂但人和,天道孔明,亦将救卫。战胜,天救也;守固,天卫也,是皆以慈,故云天将救之,以慈卫之也。

疏:救,助也。卫,护也。天道福善,善人则吉,无不利,故以慈战者,天将助之;以慈守者,天将护之。战胜守固,始赖用慈之功,救之卫

之,终获孔明之助尔。

义曰:天道无亲,常与善人。善人谓行慈之人也。善以慈惠为本,慈以拯救为功。故行慈之人,物不能敌。以战,则慈者胜;以守,则慈者固。上合天道,旁感物心,物不能伤,是为天所救卫矣。此以三宝垂训,慈俭着救卫之功。前彰大道无方,后继为士不武,不以强武之理,亦犹慈以捍敌,而能配天成功矣。

古之善为士者章第六十八

疏:前章明惟大不肖,示三宝以慈之行。此章明为士不武,标四善配天之极。首标四善之行。次叹是谓不争。结善可以配天,将明古之要道。○义曰:大圣之德,与道玄同,非言理可穷,非赞美所及,而演法救代,发昏击蒙,广示因修,旁明证报,所以叙三宝为可保之行,敷四善为积善之阶。功可配天,何争之有。次明进寸退尺,不离谦戒之规也。

古之善为士者不武,

注:士,事也。善以道为理国之事者尚德,故云不武。

疏:士,事也。武,威也。明德之君用道为理,行慈俭而育物,不威武以御人,所尚以慈,故云不武。

义曰:有道之君,其理国也,先以道化之,次以德教之,复以文抚之,示以淳和,兼以仁育,和故不尚於威武也。所谓以武为备,盖备豫不虞,非专用之事。故曰不武,言不用武也。《易》曰:重门击柝,以待暴客。

善战者不怒,

注:事不得已,必须应敌,以慈为善,故不凭怒。

疏:师出应敌,事在慈哀。蚊蚋致螫,驱除而已。是知善战在乎止敌,不在乎凭怒。故云善战不怒。

义曰:哲后临人,固无兵革。设有戈甲,必不得已而用之,所以高智善谋,有征无战。苟在胜敌,非乐杀人,或以悲哀泣之丧礼处之,岂凭怒而求杀获也。

善胜敌者不争,

注:师克在和,和则善胜。全胜之善,故不交争。

疏:善胜在夫以慈不争,由乎尚德。若用力争胜,非善胜也。今柔远能迩,尽畅慈和,不与敌争,敌人自伏。故云善胜不争。

义曰:既不广求杀获,又不凭怒陵人,服之以慈,柔之以德,或射戟以和其敌,或倒戈自攻其徒,或解围於吟啸之间,或悛逆於干羽之际。斯谓善胜矣。

善用人者为之下。

注:悦以使人,人尽其力,必先下之,是谓善用。

疏:夫善用其人,以言谦下,人必尽力,可以成功。故《易》曰:以贵下贱,大得人也。

义曰:握发礼贤,贤必致用。吮痈抚士,士必相驱。既感众心,必能尽力。善用之道,其在兹乎。以贵下贱者,《易》屯卦初九盘桓,利居贞,利建侯。《象》曰:虽盘桓,志行正也,以贵下贱,大得民也。此谓处屯之初,动则难生,不可以进,故盘桓也。利建侯者,息乱以静,守静以侯,安民在正,弘正在谦。民思其主之时,初处其首、而又下之,阳贵而阴贱,以贵下贱,宜得其人。此喻人君以谦为本,以下为基,而得民心也。

是谓不争之德,

疏:此结上文善士者常柔而不武,善战者常慈而不怒,善胜者常让而不争,善用人者常谦而为下。如是者物竭其能,人尽其用,皆由谦下之所致。岂非不争之德乎?

义曰:礼而下士,士得竭其能。悦以使人,人得宣其力。不凭怒以伤物,不矜武以伐功,以慈为先,以谦为本,不力争求胜,不尊己侮人。以此用材,人效其命,以守以战,则固而且胜。理身理国,则寿而求宁,所向无前。是不争之德也。

是谓用人之力,

疏:夫玄默恭己,谦虚下人,人皆欢心,思竭其力,故《易》曰:悦以使民,民忘其劳。是用人之力也。

义曰:圣人所教,理国修身,柔逊则德彰,谦和则人服,使人则人尽其力,弘化则化洽无疆。故曰用人之力也。悦以使人者,兑卦辞曰:兑,悦也。顺乎天而应乎人,悦以使人,人忘其劳。悦以犯难,人忘其死。此叹美悦之所致,亦申明应人之德也。先以悦抚民,然后使之从事,民皆竭力,忘其从事之劳。施悦於人,所致如此,岂非悦义及人,能使人劝勉矣。是则怒而战者危事也,武为己任者凶德也,争而胜者强梁也,虐以使人者召祸也。於身於国,何所利哉?

是谓配天,古之极。

注:善胜是不争之德,为下是用人之力。能如此者,可以配天称帝。是古之至极要道也。

疏:此总结上来四善之行,不争之德,能行之者,可以配天称帝,是古之至极要道。

义曰:惟后配天,代天理物,必资睿德,以致人和,且三宝以慈俭为先,四善以谦让为要,不伐功於武勇。自叶止戈不求胜於战争,果能合道,然继以为客退尺之义,是惧轻敌罹殃,兵刃将交则哀者获胜矣。

用兵有言章第六十九

疏:前章明善士为行不争,故可以配天。此章明用兵有言,轻敌则几亡吾宝。初一句标宗以设问。次六句示行以辨明。后四句申戒用兵,知慈哀者必胜。○义曰:致理之君,弘慈为本,执谦守己,以礼下人。三宝四善之功,戒之至矣,让王为客之义,慎亦审焉。既躁进而不能,在勇退而为可,无攘无执,何祸何忧?所宝克全,用哀为胜,斯言显矣。而孰知孰行,知者甚希,则者为贵。此兼通前后章之旨也。

用兵有言:

注:老君伤时王残人於兵,故托古以陈戒。有言者,谓下句也。

疏:老君疾时轻敌政祸,乐战杀人,故托古以申诫。所称有言,谓下句也。

义曰:大道以好生恶杀,代人以乐战伤民。为君则贪利土疆,鏖兵绝域;为臣则图懋功赏,转战穷荒,骨粪丘原,血涂草莽。老君悯其赤子,念彼无辜,演法垂文,以陈至戒。是知兵者非盛德之器,战者是凶危之机,好生之君不得已而方用,用而不戒,斯暴也哉。

吾不敢为主而为客,

疏:吾者,用兵之人也。先唱为主,后应为客。主先唱示生事而贪,客后应示以慈自守。欲明古者用兵常有戒令,当须以慈自守,不可生事而贪。故云不敢为主而为客。

义曰:夫安居之世,先动者为主,后应者为客。陈兵於野,先动者为客,后应者为主,斯用兵主客之定分也。兵法言之,反有先后。然客主之道,胜负之宜,决於善谋,不尚武力。若杀人而取胜,轻敌而立功,祸福不预萌,存亡安可保?故曰:将者,人之司命也。生死犹转机,得失如反掌,可不慎乎?老君戒令守柔,使之揣敌,不敢先唱以始祸,固在应敌而不争。苟在爱人,岂欲求胜?以慈以让,庶必保全者,体此而用之,必天救而慈卫矣。

不敢进寸而退尺。

注:主有动作则生事而贪,客无营为则以慈自守。自守则全胜,生事则败亡。进虽少,不能无事;退虽多,不失谦让。故不敢进於寸,而退於尺也。

疏:夫以道退守则善胜,进兵取强则败亡。故进虽少犹伤於贪,退虽多愈得谦让。今鄙其竞争,则云不敢进寸。尚其慈让,故云退尺。

义曰:夫以道为国,不恃军功,用德牧人,宁劳武力。且兵者,凶器也;战者,危事也。驱彼蒸人,执持凶器,深入敌境,自掇危亡,岂为理国之务也?且贪进必乐杀,乐杀则残人,勇退必怀慈,怀慈则体道。能体道而退尺者,可谓万胜万全矣。

是谓行无行,

注:为客退尺,不与物争。虽行应敌,与无行同也。

疏:夫行师在乎止敌,止敌贵乎不争。今为客退尺,善胜不争,虽行应敌,与无行同矣。

义曰:应敌出师,盖不得已,岂果敢於行师乎?以慈守众,以德抚人,既不锐於争锋,复无心於克敌,自然德胜也。《灵宝经》云:守道之士以戒检心,彼来加我,志在不报。此其谓欤。

攘无臂,

注:攘臂,所以表怒。今善战不怒,故若无臂可攘。

疏:注云攘臂所以表怒,善战不怒,故若无臂可攘,故曰攘无臂。

义曰:夫士之怒也,裂眦冲冠,奋衣攘臂,将锐於争战矣。道之为理,恶杀尚慈。既已不争,固当无敌。设有应敌,不得已而出师,非务力争,故若不攘臂矣。

仍无敌,

注:仍,引也。引敌者,欲争不争,故若无敌可引。

疏:仍谓引也。夫引敌,欲有所争。今以不争为德,是若无敌可引,故曰仍无敌也。

义曰:既无仍引,非在战争,有敌不争,固若无敌矣。

执无兵。

注:执兵所以表杀。今以慈为主,故虽执与无兵同。

疏:执,犹持也。兵者,五兵戈矛之属也。夫执兵者,将欲杀敌,以慈为主。自戢干戈,则虽有兵,本无杀意,是则与无兵同也。

义曰:法道为君,不务兵战,既非获已,应敌帅师,兵克在和,师出以律。无拓土开边之志,无争锋敛怨之心,行若无行,敌若无敌,攘若无臂,执若无兵。推此四无,叶夫三宝,则射轭夹脰之矢,乌号繁弱之弓,鱼肠昆吾之刀,太阿巨阙之剑,吴钧楚矛,蜀弩孟劳,岂假执持,无所用矣。五兵者,戈矛殳戟干,言有五等也。《周礼》庐人为庐器,凡秘过三,其身不能用也。秘,柄也。戈秘长六尺六寸,殳长寻有四尺。八尺曰寻,言一丈二尺也。矛常有四尺,夷矛三寻。夷,长也,长二丈四尺。平野之兵欲长,山林之兵欲短。执欲其说,被欲其坚。矛弋战为钩兵,欲无掉;刺兵欲无挠;戈殳为击兵,欲上下强弱均,用之欲其疾速也。兵有鼓角金革、牙旗斧钺、甲冑旌节、旗旗旒旐、弓弩弧矢,各有制度,其大约分为五等,三制九章之法,短兵有刀剑匕首之异,皆所以御敌制胜也。既.陕慈制敌,以德行师,虽执其兵,执而不用,故若无兵也。《说文》曰:拱手执斤曰兵。

祸莫大於轻敌,轻敌几丧吾宝。

注:为祸之大,莫大轻侮敌人,轻侮敌人则殆丧吾以慈之宝矣。

疏:几,近也。丧,失也。宝,谓慈也。夫为祸之大,莫大於轻侮前敌。好事交争如此,则近丧失吾以慈之宝矣。且失慈,以战则败亡,以守则离散。代间之祸虽非一途,离散败亡,祸之大者也。

义曰:用兵之道,敌国在前,先代其谋,次料其敌。勇怯既等,众寡复均,然犹得天之时,假地之利,揣理之曲直,因人之协和。或高垒深沟,挫孔明之锐气;焚舟示死,雪秦缪之前羞。殒长星而告终,封殽尸而归国。若不然者,则五千深入,永悲於雁塞龙堆;百万横行,竟怯於风惊鹤唳。晋山草木,尽变人形,昆阳犀象,宁为我用。则谦慈之宝,於兹丧矣。

故抗兵相加,哀者胜矣。

注:抗,举也。两国举兵以相加,则慈哀於人者胜也。

疏:抗,举也。夫两国抗兵以相加,则由其君用道,其将以慈,矜哀於人,不求多杀者,获胜矣。

义曰:夫虽戎狄侵边,豺狼害国,奸凶肆孽,妖逆乱常,推毂命师,凿门授律,与民除害,不得已而征之,犹虑强抗则乖仁,故哀慈则合道。合道者必胜。乖仁者必亡,此天理之常然,讵可诬而蔽也?以慈之感,无或忽诸。

道德真经广圣义卷之四十五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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